为规范县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四川省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2号)、《雅安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雅财规〔2024〕2号)《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市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雅财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我局草拟了《天全县县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本次就《天全县县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30天(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2月14日)的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2月1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来信请寄至:四川省天全县向阳路8号天全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邮编625500),信封上注明“《天全县县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2.电子邮箱请发至:646245323@qq.com3.通过政府网站征集调查栏目反馈,附件:《天全县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