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特别合作试验区(肇庆)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科政字〔2021〕7号)要求,我局开展了2025年第二批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工作,对企业自主申报以及市税务局转请的项目进行技术鉴定,经专家评审,现将鉴定结果予以发布,特此通知,附件:2025年肇庆市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结果汇总表(第二批)肇庆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1月14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