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296号)文件规定,拟同意吴振强等3人申请小额担保创业贷款贴息,并在本级财政列支经费,现将该经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0660-8826111,附件:2025年小额担保创业贷款贴息公示名单.xlsx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