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企业: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商务规〔2025〕2号)及《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商务规〔2025〕5号),我局制定了《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拟分批次组织申报,第一批次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其余批次申报时间另行通知,东莞市商务局2025年11月13日附件.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