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实施办法》(东科〔2021〕57号)《东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21〕23号)《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东科〔2021〕8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了2025年第四季度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验收,现对《猴痘病毒便携式通用型电化学检测方法的建立》等21项重点项目的验收结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验收结论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联系人及电话:叶志炜,0769-22831342附件:2025年第四季度社会发展科技项目重点项目验收结论情况表.pdf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