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审核工作,一、资助标准按照《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等要求,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以阶梯式形式确定资助金额,单个申请单位年度内资助资金最低不少于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企业规模研发费用(X)(万元)资助标准(万元)非规模以上企业与规模以上企业5亿≤X3005000万≤X<5亿1002000万≤X<5000万50300万≤X<2000万20100万≤X<300万10规模以上企业50万≤X<100万10二、第二批审核企业情况说明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的,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凡匿名提出异议的,88125491投诉受理处室: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投诉异议邮箱:complain@sticmail.sz.gov.cn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五楼邮编:518035附件: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第二批拟资助企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6月2日附件:1.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第二批拟资助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