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提升我市合成生物领域创新发展水平,根据《常州市关于支持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常办发〔2023〕25号)以及《常州市支持合成生物重点领域创新发展实施细则》(苏药监常检〔2025〕12号)文件精神,支持合成生物重点领域创新发展,给予每个产品100万元奖励,对新取得新药临床试验批文(IND)的合成生物类药品,给予每个产品50万元奖励,对于通过国家药监局备案的合成生物类普通化妆品新原料和注册批准的合成生物类特殊化妆品新原料,每个产品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三)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简表》(见附件2),三、认定程序(一)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省药监局审评核查常州分中心受理窗口,(二)省药监局审评核查常州分中心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三)省药监局常州检查分局联合市科技局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开展审核,(五)由市创新委员会办公室、省药监局常州检查分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奖励方案联合行文下达资金,四、时间要求和联系方式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11月20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表、相关佐证材料、真实性承诺声明送至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常州分中心4楼受理窗口,附件:1.项目申报表2.相关佐证材料简表3.真实性承诺声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州检查分局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1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