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为名山区2家批发企业(四川鑫鼎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四川科瑞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汉源县1家电商企业(汉源县冉可七传媒有限公司),宝兴县1家批发企业(四川正有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共申报激励42万元,1.四川鑫鼎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名山区),拟激励资金20万元,2.四川科瑞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名山区),拟激励资金20万元,3.汉源县冉可七传媒有限公司(汉源县),拟激励资金2万元,4.四川正有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宝兴县),拟激励资金20万元,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7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