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青海省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开展机制电价竞价工作,区分风电、光伏发电组织竞价,本次竞价的机制电量总规模28.59亿千瓦时,风电竞价上下限分别为0.24元/千瓦时、0.205元/千瓦时,竞价入选时已投产的项目自入选日次月1日起执行,入选时未投产的项目自实际投产日次月1日起执行(首年执行电量按月折算),集中式单个项目机制电量申报上限=装机容量(交流侧)×该电源类型年度发电利用小时数×(1-厂用电率)×上限比例,分布式(分散式)项目机制电量申报上限=装机容量(交流侧)×(1-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该电源类型年度发电利用小时数×上限比例,风电、光伏售省内电量过去3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分别为670、680,光伏(风电)申报充足率=光伏(风电)实际有效申报电量总和÷光伏(风电)竞价机制电量总规模×100%,明确本次竞价光伏(风电)申报充足率下限均为130%,光伏(风电)竞价机制电量总规模自动调整为:光伏(风电)实际有效申报电量总和÷130%,当边际项目出清电量比例(出清电量÷申报电量)≤边际下限比例(25%×1÷申报充足率)时,竞价机制电量总规模扣减边际项目出清电量,确保本次竞价工作于2025年12月15日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