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高质量发展支持,(二)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在绿色低碳领域开展技术、产品和服务创新,根据绿色低碳领域的研发投入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对实际建设投入100万元以上的光伏项目按其上年度实际发电量给予支持,同一项目支持不超过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且最高200万元,对实际建设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按其上年度实际放电量,同一项目支持不超过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且最高200万元,对实际建设投入100万元以上且节能率15%以上的项目,对验收通过的实际建设投入100万元以上的光储直柔项目,对验收通过的实际建设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综合能源项目,对实际建设投入100万元以上且节能率10%以上的项目,对实际建设投入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对实际建设投入100万元以上且节能率15%以上的项目,对实际建设投入100万元以上且节能率10%以上的项目,第八条绿色低碳项目支持对上年度获得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领域相关项目支持或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除技术攻关支持、绿色建筑支持、碳普惠场景创建支持项目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