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闽政〔2025〕9号,现就开展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具备申报条件的组织可向所在地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其经验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已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可继续提出申请),(二)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组织自愿申报,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第九届)》(以下简称《申报表》,《办法》及《申报表》可从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首页专题专栏中的“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专栏”下载),提供上市公司近三年(2023—2025年)的年度报告复印件即可,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是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重要抓手,要认真总结历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申报、资格审查等工作经验,按要求扎实做好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动员本区域各行各业各领域中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各类组织申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在《申报表》中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附件:1.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第九届)2.设区市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汇总表3.设区市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主要指标汇总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