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8月中旬下发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泉丰农〔2025〕51号)文件,截至申报日期尚无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可能存在宣传发动力度不足问题,鉴于《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文件安排给我区的资金适用性较广,可用于我区新型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升生产经营水平,现特将申报日期延长至11月14日,请各街道秉承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扶持经营主体发展的宗旨,将该文件精神传达到辖区每一家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指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新型经营主体),深入解读宣传发动,并协助符合条件者做好申报工作,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