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和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品牌农业补助经费拨付对象的函》(闽绿函〔2025〕8号)文件,省厅下达给我县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奖补经费共计3万元,鉴于“福建安溪岐山魏荫名茶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县罗岩茶叶专业合作社”多次参加我局组织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活动,经研究决定给予参展补助,其中福建安溪岐山魏荫名茶有限公司补助2万元、福建省安溪县罗岩茶叶专业合作社补助1万元,现将2025年省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品牌农业建设项目)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经费补助3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按照《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5〕5号)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附件:安溪县2025年省级品牌农业建设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经费补助资金汇总表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安溪县财政局2025年11月3日安溪县2025年省级品牌农业建设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经费补助资金汇总表乡(镇)企业名称金额(万元)类别西坪镇福建安溪岐山魏荫名茶有限公司2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虎邱镇福建省安溪县罗岩茶叶专业合作社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合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