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2025年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的公告来源:镇雄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5-11-10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5】19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补贴对象和标准对在镇雄县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原则上不超45岁,由人社部门牵头认定优秀电商创业项目,二、申报条件(一)申请时市场主体登记6个月以上(含电商平台注册6个月以上),(二)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有劳动合同或协议),(三)创业主体为独资的申请人须是法定代表人,其他合股经营形式的申请人须持有最大股权,(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1.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未满6个月的,2.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6个月的,三、申报材料(一)《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一式2份,(四)项目申请人本人一类账户银行卡复印件,(五)项目吸纳就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四、申报时间请申请人于2025年11月21日前向镇雄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五、咨询地址及电话咨询电话:17387417244咨询地址:镇雄县旧府街道芒部路北段(县人社局4楼就业服务中心)镇雄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11月10日附件: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