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财政专项资金按进度拨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财库函〔2025〕613号)的工作要求以及《2022年及以前年度吉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部分)的通知》(吉财产业指)〔2025〕696号)、靖宇县财政局关于拨付2025年省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部分)的通知》(靖财企指)〔2025〕1291号)文件规定的要求,现将白山市华龙运输集团靖宇运输有限公司获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3.22万元,予以公示,附件: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部分)靖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1月5日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