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农业农村领域特聘人才实施细则》和2025年“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工作要求,现将2025年农业农村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须于2024年1月1日前在中山全职工作,农业龙头企业名单参照《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公示》,二、评定指标评分标准具体按照当年度公布的《中山市农业农村领域特聘人才评分指标体系表》(附件)执行,选择“‘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申报(农业农村领域)”,申报人应根据系统附件要求以及所填报申请书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佐证材料等进行初审,市农业农村局对初审通过的申报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市农业农村局从行业领域挑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并依据申报材料赋予专家评分,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对入围名单进行研判后,拟定的特聘人才名单在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进行公示,入选的特聘人才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才所在单位、特聘人才签订三方聘约,附件:2025年“中山英才计划”(农业农村领域)特聘人才评分指标体系表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10日附件下载:2025年“中山英才计划”(农业农村领域)特聘人才评分指标体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