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实施细则》(中山科发〔2023〕69号)和市委人才办统一工作部署,我局现开展2025年度“中山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对象“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分为新聘类和特支类两类,参评人才须于2024年1月1日前已在中山全职工作,三、申报方式申报方式包括按指标计分参评和重点单位自主举荐两种,按指标计分参评的评分标准按照《2025年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分指标体系表》执行(详见附件),选择“‘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申报(科技创新领域)”,申报人应根据系统附件要求或《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分指标体系表》要求以及所填报申请书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选择“‘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申报(科技创新领域)”,镇街或市直部门直属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2025年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分指标体系表》要求,对个人申报的人才资格条件、佐证材料等进行初审,市科技局对初审通过的个人申报的人才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市科技局党组对入围名单和重点单位自主举荐名单进行研判后,拟定的“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名单在中山市科学技术局政务网进行公示,七、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引进智力管理科(科技人才科):王坚良、李昀懿联系电话:88319100附件:2025年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分指标体系表中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1月10日附件下载:附件.2025年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分指标体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