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湖州市地方标准,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3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湖州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青铜路218号;联系人:金丽霞;联系电话:0572-2523023,附件: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公示稿)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16日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