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地位:应为行业领军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等)或拥有高能级创新平台(如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协同能力: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有稳定合作基础(如近3年有联合研发、成果转化合作案例),高校及科研院所成员:应拥有与联合体攻关方向匹配的优势学科团队(如省级及以上创新团队),整合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产业链内企业、其他创新平台组建创新联合体,遴选具备相应技术基础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制定方案:牵头单位牵头编制《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重点核查牵头单位研发实力、成员单位合作基础、攻关方向与地方产业需求的匹配度,(三)论证认定(1-2个月)专家评审:省科技厅组织技术、管理、财务等领域专家(不少于7人,六、支持措施(一)项目与资金支持1.优先支持创新联合体申报青海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2.推荐符合条件的创新联合体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等国家级任务,(二)平台与资源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支持创新联合体牵头或参与建设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二)绩效评估1.省科技厅每3年组织第三方机构(如科技评估机构、行业协会)对创新联合体开展综合绩效评估,且3年内不得参与省级科技项目、创新联合体认定,3年内不得参与省级科技项目、创新联合体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