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申请类型:龙湖区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市A、B类高层次人才、龙湖区高层次人才、龙湖区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可申请2房1厅或1房1厅的人才住房,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原则上可申请1房1厅或单间的人才住房,2.市B类高层次人才未申请市人才住房补助的,4.除市A、B类高层次人才外的其他人才未申请市人才住房补助的,二、申请条件(一)申请对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龙湖区企事业单位引进并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认定的A、B类高层次人才,由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三)申请材料申请须提交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协议)、在汕参加社保或缴纳个税相关材料、申请人资格条件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3),四、分配程序(一)联审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截止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会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二)分配原则1.龙湖区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市A、B类高层次人才、区高层次人才、区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人才住房中优先配房,5.暂未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对已获得配租资格或配房成功的申请人,(三)配租公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分配原则进行配租,对获得配租资格且配房成功的申请人进入公示环节,承租人与区人才住房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缴纳房租等相关费用,附件:1.2025年度汕头市龙湖区区级人才住房房源信息表.xlsx2.《2025年度汕头市龙湖区区级人才住房租赁申请表》.docx3.2025年度汕头市龙湖区区级人才住房申请办事须知.doc4.放弃人才住房选房声明书(模板).docx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