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菏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菏农社字〔2025〕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训机构,一、申请条件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三)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四)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二、有关要求申请报告应于2025年11月13日17:00前,邮寄至曹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王成斌3211965曹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