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我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指中央财政安排我市专项用于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资金以及区、市配套财政资金,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固原市商务投资促进局负责牵头制定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统筹规划项目建设方向、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不得支持经营范围与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内容无关的企业,第八条支持标准资金支持比例及上限按照实施项目的支持方向分为两个类别:(一)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3类项目,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三条申报项目建设完成后,第六章资金拨付第十六条由市商务投资促进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市商务投资促进局接到县(区)项目验收申请后,固原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第二条我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第六章项目资产和档案管理第十九条对给予资金支持的商贸流通型项目,三年内不得申请市商务投资促进局任何财政资金支持项目:(一)在申报、实施或者验收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固原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重点建设内容实际完成情况,根据各级关于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