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谭妙娴(101)、陈炳棠(102)、廖穗宜(201)、李小欣(202)、陈联佳(301)、曹萍香、陈贞强(401)、吴雪霞(402)、黄秋娟(501)、何国樑、陈嘉影(502)、何棕阳、吴群清(601)、郑倩雯(602)等11户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天明花园天鸿阁13幢01-02梯加装电梯的补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该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05月进行施工,建筑面积为90.45平方米,2024年07月25日办结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5年07月22日办结《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验收备案告知书》,符合《中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要求,现将中山市石岐街道天明花园天鸿阁13幢01-02梯加装电梯申请财政补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5年11月6日始至2025年11月12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人来电或来函向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反映,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111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8709129,附件:《中山市石岐街道天明花园天鸿阁13幢01-02梯加装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2025年11月6日附件石岐街道天明花园天鸿阁13幢01-02梯加装电梯财政补助明细表房号业主姓名申请财政补助金额(元)备注101谭妙娴2380102陈炳棠9523201廖穗宜4762202李小欣4762301陈联佳7143401曹萍香、陈贞强9524402吴雪霞9524501黄秋娟11905502何国樑、陈嘉影11905601何棕阳、吴群清14286602郑倩雯14286合计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