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越西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一、拟征收土地范围、现状及面积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中所镇和平村一组,越城镇外南村一组、二组、四组、五组、七组、八组,城北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城关村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城南村一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二、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越西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时间为节点确定需纳入养老保障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安置对象,城关村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城南村一组、三组、四组、六组拟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货币补偿或票房等方式安置,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四)本公告期满后由我府委托的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附件:越西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越西县人民政府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