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1.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科技主管司局,各省级发展改革委根据当地机构改革情况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权限商科技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推荐单位名单已在国科管系统上公开发布,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情况,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8:00至2月21日16:00,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2月27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