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联〔2025〕36号各临床试验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改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于2025年底前遴选2家具备国际临床试验项目承接能力的标杆机构作为国际化临床试验示范单位,入选机构可由深圳医学科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临床试验中心(下称“国际临床试验中心”)推荐,优先承接跨境临床研究或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并接受相关政策和技术指导,持续加强承接国际项目能力,通过经验交流、管理模式输出及行业培训等方式,发挥入选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深圳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临床试验高地,并于2025年11月7日前通过指定渠道提交,遴选结果将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及国际临床试验中心官方网站和相关渠道进行公示,联系人:袁超(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临床试验中心),13:30-17:30),附件:《深圳市国际化临床试验机构遴选申报指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医学科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临床试验中心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