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我镇支持建设厚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第三条设立厚街镇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人力资源专项资金”),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我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第四条本细则提及的厚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第二章奖励办法第五条奖励条件及申请资料产业园认定奖励,(一)奖励标准:50万元(二)奖励对象:在厚街镇内建成运营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且被认定为东莞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园区建设单位(三)奖励方式:一次性(四)申请资料1.厚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奖励申请表,2.认定为东莞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相关证明材料,人社分局须向申请单位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人社分局在受理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主要用于扶持我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建设发展,第八条奖励资金支付产业园提交相关奖励资金预算使用计划及预期绩效评估书至人社分局,第三章监督管理第九条本细则提及奖励资金纳入人社分局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人社分局负责产业园认定奖励的预审受理、审批、公示、支付及奖励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奖励资金须拨付到申请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有效期内不再受理其申请本细则规定的各类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