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为提高村集体组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村集体经济增收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4年度经营性收入未达50万元的行政村,给村集体2024年度带来经营性收入增长达1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全县经审核的申报奖励资金超500万元的,村级组织向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据实填报《2024年泰顺县村集体经济增收奖励申报表》(附件1),(二)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审查,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集中对村级申报的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2024年泰顺县村集体经济增收奖励申报表》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建立2024年度村集体经济增收奖励台账,四、其他事宜(一)经营性收入指村集体开展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三)对于为套取奖励奖金而弄虚作假的单位、个人和把关不严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四)请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奖励增收项目申报工作,于11月21日前将纸质版2024年度村集体经济增收奖励台账(一式两份)报至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附件:1.2024年泰顺县村集体经济增收奖励申报表.docx2.泰顺县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来源清单.docx3.2024年泰顺县村集体经济增收奖励申报汇总表.docx中共泰顺县委组织部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泰顺县财政局2025年11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