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先进制造业发展质量,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打造一流产业生态,结合工作实际,建议废止《关于修订<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19〕12号)和《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修订稿)》(深宝文规〔2021〕3号)等两份文件,根据规范性文件废止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名制提出意见和建议,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6月1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科(宝安体育馆西区312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bawtly-cyfzkxbh@baoan.gov.cn政务邮箱,并在邮件标题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三、通过填写网页下方的意见征集表等提出建议意见,附件:1.关于修订《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2.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修订稿)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