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任务(一)建设乡村资产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市级乡村资产数据信息共享服务,(二)建立乡村资产数字证书制度,在全市建立乡村资产数字证书管理系统,推动乡村资产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的信息共享与广泛应用,乡村资产数字证书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登记颁发,(六)建立乡村资产数字化管理体系,推动乡村资产大数据、有农村特色的信用评价标准、征信、资产评估、资产(确权与抵质押等)集中登记托管平台和产融结合机制的建立,市级成立乡村资产数字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乡村资产数字化建设日常工作,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运城银保监分局积极探索开展基于资产、大数据技术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乡村资产数字化平台的金融应用和监管,全市的金融机构应利用乡村资产数字化服务平台,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乡村资产数字化平台的部署运营,大数据管理部门应支持农村资产数字化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规划和自然资源、乡村振兴、大数据、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