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商务局关于第四批江苏老字号拟推荐企业的公示根据《江苏老字号建设管理办法》(苏商规﹝2023﹞1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江苏老字号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5〕543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第四批江苏老字号遴选推荐工作,经各区商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拟推荐南京水产经营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申报第四批江苏老字号,待公示无异议后,现将拟推荐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3日至11月14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推荐企业名单持有异议的,异议人为企业的,请在反映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异议人为个人的,请在材料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受理异议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4日,请于11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南京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48号,附件:南京市第四批“江苏老字号”推荐名单汇总表南京市商务局2025年10月30日分享到-微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