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及《东莞市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工作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东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所有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均可在2025年11月7日前向所在辖区生态环境分局提交申请(申请资料见附件):一、基本条件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满足“三线一单”(即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近两年内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近两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二、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正面清单:(一)清单发布前两年内,环境信用评价连续评为最好等级的企业可直接列入正面清单,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或主动开展污染防治绩效和风险管理能力评估的企业,(四)辖区内经济贡献较大、专精特新以及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市倍增企业、A库企业,三、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三)上一评价周期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为最差的企业,(四)近五年内存在恶意偷排、篡改台账记录、逃避监管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存在污染环境犯罪的企业,附件:正面清单相关附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0月29日附件:正面清单相关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