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梅山镇党政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选调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25〕5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等文件精神,现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280万元,用于康美兰田、梅山蓉中2个培训基地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选调生培训,请有关乡镇按照《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加强资金管理,并按《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绩效目标表对培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拨付培训经费,同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资金安排表2.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资金绩效目标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2025年10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