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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宝山区2025年度医学卫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宝山区人民政府 | 2025-11-03
3.支持有助于保持和发展医学科技创新优势,二、申报主体条件1.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具备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支持方向4鼓励由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组成“1+1+N”联合体共同申报,N家医疗机构、研究单位、配套企业等共同参与),2.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四、申报者权利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五、申报材料1.《上海市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方案》(以下简称《可行性方案》),2.已申请获宝山区科技创新资金资助或本区其它财政性资金资助具有相同研究内容的项目,4.以往年度承担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5.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不实或不齐全,七、申报方式申报单位于11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区卫健委,八、联系方式业务受理电话:26097743附件:上海市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方案当前页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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