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现开展珠海高新区2023年度孵化载体培育优质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3年度区运营评价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孵化器、加速器,二、奖励标准已登记的孵化器、加速器内企业成功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工信主管部门评选的创新创业团队、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等资质荣誉,三、申报要求1.2023年度区运营评价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孵化器、加速器,按每家企业每个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标准给予该运营单位奖励,2.2023年度区运营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或未参与运营评价的孵化载体,4.入驻企业需在申报运营单位的孵化器或加速器内入驻满6个月,四、申报材料(一)珠海高新区2023年度孵化载体培育优质企业奖励资金申报书,在线填报《珠海高新区2023年度孵化载体培育优质企业奖励资金申报书》、上传相关佐证材料,(2025年11月3日至11月7日)(二)主管部门审核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修改并提交,未能按时提交或补充材料的申报不予受理,(10个工作日)(三)提交纸质材料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通知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版材料,(3个工作日)六、其他申报单位需未列入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附件:1.珠海高新区2023年度孵化载体培育优质企业奖励申报书2.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2023年度运营评价考核结果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11月3日附件下载:附件1:珠海高新区2023年度孵化载体培育优质企业奖励申报书(以系统线上填报版本为准).pdf附件2: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2023年度运营评价考核结果.pdf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