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人才开发资金奖励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奖励补贴对象、项目奖励补贴对象包括:兴发〔2019〕32号、兴委办发〔2015〕84号、兴人才〔2021〕6号、兴政办发〔2013〕69号、兴人社发〔2016〕182号、兴人才办〔2018〕9号等文件中规定,企业在2021年6月15日后引进的人才按兴人才〔2021〕3号文件申请生活租房补贴),符合享受开发资金奖励补贴的人才须于工作满一年之日起2年内向市人社部门提交首次申请材料,二、奖励补贴申报所需材料申报单位对照政策文件,分别填写《兴化市2025年人才开发资金奖励补贴申请表》(每人1份,见附件1)、《兴化市2025年人才开发资金奖励补贴申报汇总表》(1份,具体材料申报如下:(一)首次申请的人才需提交下列材料:1.《兴化市2025年人才开发资金奖励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2),2.《兴化市2025年人才开发资金奖励补贴申请表》(附件1)同时附报材料(每人1份):(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同面复印),(二)再次申请的人才提交材料:1.《兴化市2025年人才开发资金奖励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2),2.《兴化市2025年人才开发资金奖励补贴申请表》(附件1)(每人1份),(三)人才开发资金奖励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卡中,三、奖励补贴申报审批程序(一)用人单位申报,各单位申报材料务必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市委人才办、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附件:1.兴化市2025年人才开发资金奖励补贴申请表.doc2.兴化市2025年人才开发资金奖励补贴申报汇总表.xls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