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现就洪林农业产业园种植仓储基地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XZQ-GC-GK-2025071)招标文件作出如下答疑:问题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标准4.4.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证明资料:“1.业绩证明材料:已完成业绩,须提供:业绩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须具备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四方盖单位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时间为准,”问:竣工验收证明(具备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四方盖单位公章)是否可以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答: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须具备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四方盖单位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时间为准,问题二:投标文件中质量要求填写合格是否认可,答:认可,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宣城市洪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