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十字镇大华路(许柯路)、李村路(小李路)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LXX-CG-CS-2025112二、项目名称:郎溪县十字镇大华路(许柯路)、李村路(小李路)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川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祁门路交口绿地中心E座618-619室成交金额:1168688.00元评审报价:1168688.00元评审总得分:90.31分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郎溪县十字镇大华路(许柯路)、李村路(小李路)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范围:长约2.6公里的大华路(许柯路)、李村路(小李路)扩建,项目经理:李晴晴执业证书信息:皖234212106804五、评审专家名单:开晋忠(组长)、盛志强、江鹏(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十字镇人民政府或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郎川新苑2幢101号,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事务服务中心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联系方式:0563-7015953地址:郎溪县财政局209办公室),(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不予受理:2.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1.采购人信息名称:郎溪县十字镇人民政府地址:安徽省郎溪县十字镇政务新区联系方式:廖天敏0563-78840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郎川新苑2幢101号联系方式:黎工15956333088757923796@qq.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廖天敏电话:0563-7884001十、附件1、郎溪县十字镇大华路(许柯路)、李村路(小李路)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pdf2、安徽川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3、安徽川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