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32号)、《平度市民政局、平度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平度市养老机构扶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平民规〔2018〕1号)要求,于2021年8月21日—2022年1月19日,对2021年下半年全市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自理情况进行了评估,经各养老机构申请申报、市民政局审核确认,2021年下半年(7-12月份)应发放运营补助1991508元,为进一步规范养老项目资金发放,提高申报工作的透明度,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1日-6月8日(不含公休日)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30,14:00-17:30受理部门:平度市民政局受理电话:0532-84389626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在工作期间拨打电话,向受理部门反映,平度市2021年下半年养老机构运营补助资金发放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