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文件规定,对申请人刘记霞等人申请贷款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并召开贷审会,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现将拟发放贷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2月28日,公示期两天,如对以下人员有异议的,请及时通过电话向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服务中心进行反映,监督电话:0395—3136979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拟发放名单序号申请人姓名人员类别营业实体名称经营地址评审总金额(万元)1刘记霞自主创业农民工记霞水果批发伊诺农产品批发市场A区19号302张小征自主创业农民工漯河市宏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漯河市源汇区汽车西站西200米南何王庄村西50终审:漯河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