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关于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农机〔2023〕19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粮食产地烘干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现就切实做好粮食产地烘干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正常生产需求和环保要求,二、支持内容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农机〔2023〕19号)要求,大力推广粮食绿色烘干技术,提升粮食烘干绿色化水平,三、补助标准、内容全市支持2个项目建设主体,单个项目建设主体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主要补助内容:除了烘干机、热风炉以外的场库棚、粮食提升输送设施、配电除尘、智能控制等相关烘干设施,补助标准按照产地烘干中心设施建设实际资金总额30%比例进行补助,其中场库棚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补助总额的50%,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组织辖区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市、镇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监督项目的实施,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市农业农村局拨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