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文件规定,对申请人赵改民、董晓华申请贷款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并召开贷审会,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现将拟发放贷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5日,公示期两天,如对以下人员有异议的,请及时通过电话向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服务中心进行反映,监督电话:0395—3136979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拟发放名单序号申请人姓名人员类别营业实体名称经营地址评审总金额(万元)1赵改民返乡农民工郾城区龙城镇大民收购站郾城区龙城镇幸福村302董晓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漯河市涵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太行山路与桂江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门面房20终审:漯河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