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拟订的研创园片区道路及沿线提升改造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顶山街道绿水湾社区东圩组、后圩组、刘埂组、双闸组、外圩组、王圩组、新河组、新三组、雍庄组、中圩组、绿水湾社区农民集体范围内,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拟征收顶山街道绿水湾社区东圩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887公顷(2.8305亩),拟征收顶山街道绿水湾社区后圩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282公顷(6.423亩),拟征收顶山街道绿水湾社区刘埂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58公顷(6.87亩),拟征收顶山街道绿水湾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935公顷(29.025亩),拟征收顶山街道绿水湾社区双闸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992公顷(16.488亩),拟征收顶山街道绿水湾社区外圩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108公顷(0.162亩),拟征收顶山街道绿水湾社区王圩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457公顷(8.1855亩),拟征收顶山街道绿水湾社区新河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138公顷(12.207亩),拟征收顶山街道绿水湾社区新三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978公顷(7.467亩),拟征收顶山街道绿水湾社区雍庄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141公顷(1.7115亩),拟征收顶山街道绿水湾社区中圩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83公顷(11.745亩),(三)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四)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10月26日,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