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豫财金【2025】16号)文件规定,对漯河市有鹿食品有限公司一家企业贷款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并召开贷审会,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现将拟发放贷款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7日,公示期两天,如对以下人员有异议的,请及时通过电话向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服务中心进行反映,监督电话:0395—3136979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拟发放名单序号申请人姓名人员类别营业实体名称经营地址评审总金额(万元)1法人:闵权鹿企业漯河市有鹿食品有限公司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南段6号40023终审:漯河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