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5年山西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晋农机推—发〔2025〕2号),现就我县2025年下半年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选定建设区域及承担主体遴选工作公告如下:一、项目内容拟在我县完成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1000亩,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平均每亩1500元,项目改造补助资金为15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山地、坡地、小块地的改造和道路连通,耕作层地力保持主要以改造过程中的表土保留为主,农机作业条件明显改善,资金不足部分由承担主体自筹解决,补助资金如有结余应及时用于扩大改造面积,以目前无法运用大中型农机装备开展全程机械化作业的耕地为主要改造对象,2.承担主体需拥有拟改造耕地的经营权,或对拟改造耕地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农机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活动,同时拥有改造资金差额自筹的能力,自愿承担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三、申报承担主体需提交资料1.报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