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贫困劳动力疫情期间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黎人社发〔2020〕60号)文件规定,现对李联芬等52人申请2022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共23124.39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请补贴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监督电话:0355-6565100附件:2022年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花名表公示.xls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