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清单序号补贴项目名称(一级)补贴项目名称(二级)补贴项目管理办法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发放频次补贴发放形式本级是否经办业务责任处室1就业补助资金求职创业补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对毕业学年身患残疾、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来自脱贫户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残疾家庭、特困人员(孤儿)的高校毕业生、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上一年度全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次性补贴拨付至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是就业促进科2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困难家庭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中的农村学员,需在劳动年龄(年满16周岁及以上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内,且有劳动能力和培训需求,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参加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期间,补贴标准为50元/人•天,每年一次支付到学员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无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可支付到其银行账户,是职业能力建设科3学生资助资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2000元/年/人,其中一等3000元/年/人,用于资助脱贫户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二等1000元/年/人,用于资助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地区农村学生和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每学期发放2-3次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