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亭湖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亭委办〔2023〕18号)规定,经专家评审并报领导同意,现将2024年度亭湖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欢迎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举报,公示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0日,通讯地址:区委宣传部新闻科(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电话:89881027,区财政局教科文科(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电话:66690314,附件:2024年度亭湖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表.docx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宣传部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