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5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新昌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新农〔2021〕71号)规定,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现拟向建设主体企业预拨“龙井茶新茶饮原料供应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50%,共计750万元(详见附件),特此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产业信息科反映,反映情况应符合事实、有据可查),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联系电话:0575-86032005,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农副产品交易物流中心主楼1405办公室,邮政编码:312500附件:第八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资金拨付表新昌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30日附件:第八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资金拨付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计划投资额拟计划补助资金本次预拨资金备注1龙井茶新茶饮原料供应链项目浙江九舟茶业有限公司3600150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