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23〕167号,决定开展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第二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重点原则上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目录(2025年版)》,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申请产品应为2025年1月1日以来经用户批量使用(试用)的新材料,2.《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申请报告》要重点提炼产品的技术创新点,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①申报产品与国际对标产品的性能及指标对比分析报告,2.首批次新材料评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选择“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事项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自贸试验区片区及联动创新区(以下简称片区)内企业申报项目由片区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其他区域企业项目由县(区)、市级工信部门审核和现场核查,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新材料产品的创新点等进行严格初审,相关片区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24时,电话:15212791081,邮箱:zhangxiaolu@ahjxw.gov.cn,附件:1.新材料销售合同及发票清单汇总表2.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申报项目汇总表3.专家推荐函(参考模板)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10月29日相关附件:1、附件1-3.doc。